2015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4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在2015年6月28日到期,相关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认为,终止征收该措施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并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由于欧盟不顾中国紧固件企业的强烈呼声以及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仍于2015年3月底对中国紧固件日落复审作出终裁,决定继续维持征收54.1%的反倾销税。为此,中国机电商会和中国紧固件行业协会积极应对,酝酿对欧盟进口紧固件反倾销案继续提出日落复审申请,请求商务部继续维持对欧盟征收54.1%反倾销税。
为配合欧盟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取证工作顺利开展,中国紧固件行业协会根据国内紧固件生产企业产量及地域分布,甄选了十家最具有代表性的紧固件生产企业作为取证单位。我司作为西南地区紧固件行业代表企业,列为配合调查取证单位。8月6-7日,上海市锦天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在重庆标准件厂数据取证。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重标厂财务科、销售科、生产科等部门同志克服困难,通力配合,加班加点,基本按要求配合律师完成取证任务。本次配合律师取证工作也得到中国紧固件行业协会的认同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