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集团监审办公室、经济运行部、规划发展部和风控法务部到公司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为公司在市国资委开展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投资等专项治理工作中,关于销售、采购、招标方面的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检查会上,集团监审室王越蒙主任就此次检查的目的、重点作了简要说明,公司监事会主席郝梅对公司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及自查结果作了详细介绍。集团检查小组通过查阅文件、审查原始凭证、与有关人员交流等方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束后,王越蒙主任就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作了概括说明,并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在公司招标活动中,被邀请投标单位的确定和评标规则的确定都必须在招标活动发起前进行,并设立选择被邀单位的规则;二是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在批准权限上要体现集体决策的行为,对供应商管理应具备调查阶段、评审阶段和后评阶段;三是在制度体系上,公司质量体系与公司制度应适度融合,质量体系要及时更新,好的质量体系制度要纳入公司制度。她强调,要以制度为引线,通过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来验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适用性,从而达到管理的适用性和规范性。
会后,纪检审计部根据集团检查组要求,立即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就检查发现问题开展整改。